隐私政策
医療法人錦秀会 致力于提供令患者、使用者和其家属信赖的医疗与护理服务。为了与患者、使用者及其家属建立稳固关系,使其能够安心接受服务,我们认为妥善保护和管理患者与使用者的 「个人信息」 非常重要。基于以下方针,医療法人錦秀会将全力妥善处理个人信息。
1. 个人信息的取得
医療法人錦秀会仅在提供适当医疗、护理服务及运营医疗/护理机构所必需的范围内取得患者与使用者的个人信息。如需将个人信息用于其他目的,将提前告知用途并取得同意。
2. 个人信息的使用及向第三方提供
除以下情形外,医療法人錦秀会原则上不会将个人信息用于原用途以外,也不会提供给第三方:
・经患者或使用者同意
・将信息加工为无法识别或特定个人的状态后使用
・法律规定必须使用/提供者
除法令另有规定外,未经患者或使用者许可,医療法人錦秀会不会将其信息提供给第三方。
“无法识别或特定个人的状态”不仅是简单删除姓名,而是根据法律标准处理使个人无法被识别。
3. 个人信息的适正管理
医療法人錦秀会仅在提供医疗、护理服务及机构运营必要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。如用于其他用途,事前告知用途并征得同意。
4. 查阅、更正(开示等)
如果患者或使用者请求开示其个人信息,医療法人錦秀会将在不延误的情况下确认内容,并依据另行制定的「个人信息保护规程」作出处理。如因信息不实等理由请求更正,我们将调查并妥善应对。
5. 咨询窗口
如有关于医療法人錦秀会隐私政策的疑问或咨询,请通过以下窗口联系我们:
錦秀会信息中心 个人信息保护咨询窗口
电话:0120‑787‑500
受理时间:9:00~17:00(周日及节假日除外)
6. 法令遵守与持续改善
医療法人錦秀会将遵守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律,制定“个人信息保护规程”,并设立负责人来管理个人信息。我们会定期审查并持续改善“个人信息保护规程”及本“隐私政策”,确保妥善保护。
自 2023 年 3 月 1 日 起施行
医療法人錦秀会 理事长
个人信息收集目的及使用范围
医療法人錦秀会非常重视患者与使用者的个人信息处理。所收集的个人信息用途与使用范围如下:
医疗/护理提供
・医院、护理设施等提供给患者及使用者的医疗/护理服务
・与其他医院、诊所、药局、家访护士站、护理服务机构等协作
・回复其他医疗机构的查询
・必要时征求外部医师的意见或建议
・委托检体检验及其他业务
・向家属等说明病情或身心状态
医疗/护理保险及公费事务
・与医疗、护理、工伤保险、公费医疗相关的事务及其委托
・向审查支付机构提交医疗报销单
・向保险人或审查支付机关进行查询
・向保险人进行高额医疗费用制度查询
・回复审查支付机构或保险人的查询
・向行政机关提交公费医疗报销单、回应查询
・用于医疗、护理、工伤保险及公费医疗的诊疗费用结算
机构管理与运营
・将委托健康检查之结果通知给企业
・向医学团体、保险公司等进行咨询或汇报(如医师责任保险)
・用于医疗、护理服务质量维护与改善的基础资料
・用于依癌症基本法等法律进行癌症登记所需信息
・协助医療法人錦秀会内的实习与见习
・为提升医疗质量所进行的病例研究、学会报告或临床试验
・向外部审计机构提供信息
・以电子数据方式存储、管理及访问
匿名加工信息的制作与第三方提供
“匿名加工信息”是指对个人信息进行加工,使特定个人无法识别且无法还原原始信息。医療法人錦秀会在处理此类信息时,将依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和相关指南,优先考虑隐私保护。
1. 匿名加工信息的制作
在医療法人錦秀会的设施中,为提高医疗质量与运营效率,我们可能对持有的患者影像(X 光、MRI 等)依法律标准进行适当匿名加工:
加工前信息:患者 ID、姓名、出生日期、检验项目、检验日(拍摄日)、医用影像
加工后信息:删除患者 ID、姓名、出生日期;保留检验项目、检验日、医用影像
2. 向第三方提供匿名加工信息
医療法人錦秀会可能将匿名加工后的信息(如影像数据)持续提供给第三方,用于医疗质量提升的图像收集与分析,并明确标示为匿名处理。在此情形下,个人无法被识别。
提供信息项:检验项目、检验日、医用影像
提供方式:加密后上传至满足严格安全标准的云服务
3. 匿名加工信息的安全管理
加工后的匿名信息仅限授权人员访问,并进行适当管理。
4. 匿名加工信息相关咨询窗口
如有关于匿名加工信息的制作或提供咨询,请联系:
錦秀会信息中心 个人信息保护咨询窗口
电话:0120‑787‑500
个人信息的共同使用
为根据患者的健康状况及身心状态快速、准确地提供医疗及护理服务,医療法人錦秀会对下列个人信息实施共同使用:
1. 共同使用的项目
地址、姓名、年龄、出生日期、电话号码、疾病名称、诊疗历史、家属信息、用药记录、病史、检验历史及提供医疗/护理服务所需的其他信息
2. 共同使用的机构范围
錦秀会集团及处理个人信息的关联委托公司
3. 共同使用的目的
如“个人信息保护规程”所定
4. 管理责任人
医療法人錦秀会 本部 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
附记
1.若您对上述向他医疗机构提供信息的事项有所异议,请提出。
2.您未提出异议的事项将被视为同意。
3.您可以随时撤回或变更您的异议/同意。